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胜利街居委会改建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同意该项目改建并列入2008年投资计划,改建面积502.3米,投资163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接文后按规定办理各项有关手续,以利项目顺利实施。
本文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