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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金泽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的项目建议书》收悉。根据青机管函(2007)22号文件精神,并经研究,现同意你镇新建派出所业务用房的项目建议书。拟建项目四至范围:东、西至农田,南至鱼苗塘,北至培爱路。拟建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投资框算1300万元,其中土地费270万元,建安及装修费690万元,市政配套费用340万元。资金来源:镇政府预算内资金中安排。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前期手续的报批工作,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我委审批。
本文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特此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