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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新建练塘镇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根据青机管函(2007)2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练塘镇泾珠村,四至范围:东至大田,西至老珠枫公路,南至泖甸路,北至颜安中学。拟建建筑面积约2741平方米,其中新建1437平方米,改建1304平方米。拟总投资框算690万元(不包括土地费),其中建安及装修费634万元,市政配套费56万元。资金来源:镇预算内资金中安排。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各项有关手续,待初步设计批复后再报我委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本文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特此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