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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迁建朱家角人民医院的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同意将朱家角人民医院迁至朱家角新镇区北侧的项目建议书。四至范围:东至珠溪路,西至浦泰路延伸段,南至淀山湖大道,北至石家浜路延伸段。项目用地面积约13400平方米。拟建筑面积18322.6平方米,其中地上16918.4上平方米,地下部分1404.2平方米。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本项目建安投资估算4992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
接文后,继续按基建程序办理各项有关手续,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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