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2302000-2008-265 关于大观园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8-07-28

上海大观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大观园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同意你公司将位于大观园内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的的项目建议书申请。污水处理规模为1200m3/d,按国家一级A级排放标准对原污水厂污水进行达标改造。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主要构筑物有氧化沟、二沉池、加氯接触池及加氯间、回流污泥泵房、高位水箱、高效流砂过滤器、进水泵房、湿污泥池及剩余污泥泵房等。主要工艺采用脱氮除磷氧化。工程投资估算298万元,其中建安费230万元,其他费用68。资金来源:自筹。

接文后请按规定办理各项有关手续,待具备条件后再报我委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本文有效期至20081231止。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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