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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管理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主管全区统计、物价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部门。挂青浦区统计局、青浦区物价局牌子。
主任:吴瑞弟 书记:吴跃红 副书记:李鹏山 副主任:张新建
王春进 施周龙 刘伟
一、职能转变 (一)加强和完善区域经济调控,衔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思路、大平衡、大政策和综合研究、综合协调"的职能要求,加强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研究,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 (二)加强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政府统计机构和指导业务主管部门统计工作。 (三)加强发展与改革的紧密结合和综合配套,从整体上、宏观上更有效地指导和推进改革和体制创新,使改革更好地为促进发展服
务。
二、职能调整 (一)承担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职能。 (二)承担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指导职能。
三、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战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结构调整、发展速度和总量平衡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 (二)
研究提出全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三)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拟定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组织研究、论证和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并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论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问题。 (四)
根据国家和本市、区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制定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各产业间发展的协调,搞好产业规划平衡和实施;推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型农业发展;研究拟定生产力布局规划方案及重要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组织研究科技、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五)
负责做好区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核准)权限以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审查并上报权限以上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安排和协调政府财力建设项目;汇总和储备区域重要投资备选项目;负责做好建设资金的统筹协调和区域重大项目及区政府实事工程的计划安排实施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稽察和综合验收。 (六)
负责研究制定区域物资能源供应和结构优化实施规划,做好重要能源、重要物资供应的平衡协调工作。 (七)
贯彻执行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国家和本市统计方法制度,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制度,制定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调查计划;依据统计法赋予的职责,对本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汇总、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组织开展国情国力、区情区力的调查;负责全区各单位的统计登记工作;负责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八)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提供区域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科学预测、预警和监控;负责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跟踪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开展专题调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九)
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区统计调查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各部门的统计信息化网络建设;组织开展统计教育工作。 (十)
按职权制定或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公用事业价格;负责全区价格动态监测和价格趋势的预测预报;对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审和干预;完成国家、市发改委布置的工、农产品价格以及服务收费的成本调查工作。 (十一)
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受理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全区范围内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推行和完善明码标价制度。 (十二)
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权限内价格的制定和管理;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经营性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工作。 (十三)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联系电话:59728210) 主任:汪清 1.负责处理协调日常行政事务; 2.负责秘书事务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 3.负责文电收发、文件印发、档案管理、会议组织、政务信息工作; 4.负责督查、保密、信访、接待、对外联络和车辆管理等工作; 5.组织和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6.负责委内财务、资产及后勤管理工作; 7.组织协调区人大代表议案、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回复和跟踪落实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59729673) 科长:谭洁 1.贯彻执行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处理党务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 4.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组织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青、妇等群团管理工作; 5.协助党委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招聘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人员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出国(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综合发展科 (联系电话:59729073) 科长:叶健
1.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2.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思路、预期目标和政策措施,汇总和下达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 3.负责起草年度计划报告; 4.加强国民经济的平衡和调控,负责做好全区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工作。
(四)产业规划科 (联系电话:39712040) 负责人:朱要武
1.研究提出全区三次产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区域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研究拟定全区产业导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规划方案及相关政策建议,开展区内产业发展重大问题专题调研,负责做好全区每季度三次产业运行情况分析; 3.研究拟定全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型农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4.做好重要能源、重要物资供应的平衡协调工作; 5.承担区国防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69714275) 科长:卫星
1.研究提出区域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平衡意见,组织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2.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负责做好全区财力用于建设方面资金的平衡调度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审批(核准)权限以内或转报权限以上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4.负责做好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工作; 5.负责区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和日常维护,做好区域重大备选项目的汇总储备工作; 6.负责政府实事工程的计划安排实施和监督。
(六)社会发展科 (联系电话:59728225) 科长:钱金根
1.研究提出区域社会发展战略和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重大政策,组织编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 2.负责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3.负责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核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批转报社会发展建设项目; 4.拟定和推进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的产业发展政策; 5.协调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的资源优化配置和布局调整工作; 6.参与电力建设,协调做好"三电"工作。
(七)经济核算科 (联系电话:69721127) 科长:金卫云
1.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统计核算制度,承担全区生产总值的核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及分析研究资料,指导和评估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增加值的测算工作; 3.核定、公布全区主要统计数据,发布年度统计公报; 4.定期收集、编撰、出版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青浦综览》等统计资料,提供对外综合统计业务服务; 5.指导和协调财税、金融、保险、外资、外经、外贸及经济小区的统计工作,对专业统计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6.负责制定本区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八)经济统计科 (联系电话:59735459) 科长:卫华
1.组织和实施经济方面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有关统计资料; 2.制定全区经济方面的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区经济统计工作; 3.开展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以及有关专题调查; 4.及时提供反映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及专题报告,开展统计预测; 5.指导、协调和检查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对相关专业统计资料进行审核、评估。
(九)社会调查科 (联系电话:69721127) 科长:王玉琴
1.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环境、人才、教育、卫生、文化、传媒、信息、体育、就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统计调查,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 2.指导、协调和检查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对相关专业统计资料进行审核、评估; 3.围绕社会协调发展组织专题调查,进行分析研究; 4.负责城镇居民抽样调查,及时反映市民生活和社情民意; 5.开展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及有关专题调查; 6.负责统计专业职称考评和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证的认定、培训工作以及统计登记工作。
(十)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59721446) 科长:张敏
1.负责制定或调整权限内商品和服务价格、公用事业价格和物业管理等价格; 2.负责房产业、房产中介等价格的监管工作; 3.承担并完成国家、市发改委下达的各项调查任务; 4.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农、工成本以及服务业成本的调查工作; 5.负责重点农副产品和有关生产资料价格的跟踪、监测、预测。
(十一)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59728673) 科长:沈宝荣
1.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变更上级规定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负责全区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收费的年审工作; 4.按照《上海市定价目录》,做好权限内的价格制定和管理工作; 5.负责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收费员证》的发放、培训工作。
(十二)体制改革科 (联系电话:59712210) 科长:俞军军
1.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方案建议; 2.拟定中长期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工作重点,综合平衡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3.组织研究、论证和拟定跨部门、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并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4.协调综合由各部门牵头制定的重大改革方案,参与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5.参与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十三)政策法规科(挂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59733073) 科长:张建林
1.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对区域内统计、价格等执法行为的监察,负责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3.协调推进委内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 4.组织、参与和协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废止工作; 5.负责委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合署)、工会、共青团组织。
(十四)物价检查所 (联系电话:59733673) 所长:蔡磊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区价格检查工作; 2.
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受理价格“12358”投诉举报; 3.
开展医疗收费、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 4. 开展明码标价工作及“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
(十五) 墙散办 (联系电话:59857490) 主任:吴渊 1.
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监管检查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情况; 2.
负责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限制烧结多孔砖的生产; 3. 负责墙体、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 4.
开张粘土砖禁限管理工作.
(十六)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联系电话:59710010
59732890-10201) 队长:俞军军(兼) 1.负责本区农村、农业、农民等情况统计调查; 2.开展相关业务专题分析、预测,制定、审核相关统计调查方案和指标体系; 3.开展对镇(委、居)相关统计业务的协调、指导和服务,推进“在地统计”工作等.
(十七) 计算机站 (联系电话:69721127
59732890-10206) 站长:金卫云(兼)
1.负责本局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更新、维护和保障及计算机应用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 2.负责门户网站的维护、资料发布和管理; 3.开展全区统计业务计算机应用的协调、指导和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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